截至2019年末,我国65周岁以上人口已达17 603万人,占人口总数的12.6%,已远远超过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比例标准。长期以来,学术界普遍认为,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征是“未富先老”。于“未富先老”而言,老年人需要继续参与社会工作,获得报酬,实现“生存”;于“未备先老”而言,老年人同样需要通过就业手段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,满足精神追求。因此,老年人再就业成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手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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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户:√C端(老年人) C端(照护者) √B端(机构) √G端(政府)
主要场所:√居家 社区 √养老机构 公共场所
主要人群:有再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老人
发生频率:高
影响深度:中
影响广度:广
紧急度:缓
这是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的一个城乡结合部,是高中附近住宅区。由于位置的特殊性,小区中有大量的老年人口居住,例如有与孩子陪读的老人、帮子女照顾孩子(特指幼儿园一下)的老人、学校离退休教师等。图片中修鞋的老人,在退休后从事修鞋,既可以通过聊天打发时间,又可以有工作的收入。
针对仍有工作能力和意愿的老人的再就业问题,提供相应的支持。
通过提供老年大学、老年技能培训机构等就业培训,再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,以及相关的老年人再就业法律法规,解决老年人的再就业问题。
1.徐智华,吕晨凯.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人再就业权利法律保护路径研究[J].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,2021,36(02):63-72.